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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幼师,被学校分配到郑州高新区第四幼儿园任教四个月,学校并没有与我签订任何合同,9月29号在学校因一些误会,诬陷,不理解,所以执意辞职,走之前算好了一切账务,该扣的都扣了,也签了离职协议,9月30号签的离职协议,10月1回的家,一直到现在我9月份的工资都没给我发,我找过领导说过我工资的问题,她们说我不服从领导安排为由,被辞退的没工资,又说没干满一个月不给工资,我打领导电话也不接,我当时特别气愤,她们不仅欺骗了我,还触碰了我的利益,我该怎么维权学校并没有与我签订任何合同,被辞退的没工资,又说没干满一个月不给工资,我该怎么维权

劳动纠纷 2019-05-25 08:3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若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薪: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薪。第一,用人单位需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应缴纳社保、及时支付工资。如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支付双倍工资已一年为限,最多支付十一个月,经济补偿金根据工作年限,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违法辞退双倍补偿。第三,需收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工作时间、加班时间,可以是劳动合同、工资转账记录、发放明细(需加盖单位印章)、工作服、工作牌、证人证言等证据。
    第四,通过诉讼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赔偿、以及拖欠的工资,并要求补缴社保。详情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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