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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情况是这样的,我有一哥,家有三口人,我哥,嫂子与侄女,我们这边也有三个人,我妈,我姐和我,九月份的时候,我哥因病去世,之前也说过,遗产归嫂子与他女儿,没有提及我妈,遗产有存款和房产,当时是口头上说的,没有公证,当吋也就暂时这么口头订了,我看遗产继承法,我妈应该有遗产的三分之一的,之后十月份我妈也因病去世了,作为嫂子他们家想把遗产都全部归他们所有,我姐和我作为我妈的子女,我认为我们应该有我妈应该继承的我哥三分之一的遗产,您说对不对,因为我哥去世在前,我妈有三分之一,我妈去世了,她的三分之一应该归我姐和我,对不对?遗产有存款和房产,我看遗产继承法,对不对?

继承 2019-06-10 00:3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如果被继承人有遗嘱,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
    2,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继承人之间可以平分或者协商彼此继承遗产份额。
    3,对于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要求多分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不尽赡养义务的继承,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遗产。
    4,对于丧偶儿媳、女婿,对公婆、岳父母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
  •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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