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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们好!对上次的咨询的问题再问一下:我和我哥哥共同出资在县城给父母买房子住,顺便帮他们带小孩。我们各出了10万过一点,房子总价22万,我们各自出钱的金额我哥哥写了清单,但没有签名。因我在外地,房产证写的是我哥哥一人的名字。上年11月份我哥哥因交通事故意外去世,现在我父母还健在,我嫂子一口咬定这房子是他们夫妻两人买的,对我哥哥写的清单她不认可,我嫂子目的就是要完整的继承这套房子。对我父母她也不会再赡养。我能否起诉 要求对这套房屋就我出资的比例进行房屋所有权比例划分确认(比如说我原来出了购买房屋总价的一半金额,能否直接起诉要求获得房屋50%的所有权 或50%的产权)。我能否起诉 要求对这套房屋就我出资的比例进行房屋所有权比例划分确认(比如说我原来出了购买房屋总价的一半金额,能否直接起诉要求获得房屋50%的所有权

房产纠纷 2019-06-23 15:0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土地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 我国《继承法》中所罗列遗产范围中有房屋。所谓的房屋继承指的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它的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子具有了合法产权才能够被继承。
    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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