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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装修公司交了10000元装修定金,合同中有一条明确写到,如果我不满意设计方案及工程预算,对方将调整方案和预算直至我满意为止,但是如果我单方面终止设计,定金将不予退还。当时说后期装修1480一平米(只是口头说的,没有在定金合同中明确写明),现在我觉得很贵,和他们谈装修工程预算,价格没有谈成,所以没有签订装修合同。要求对方退还定金,对方以我单方面终止合同为由不予退还定金。请问我的这个10000元的装修定金可以退还吗?他们坚持不给退,说可以继续调整工程预算,但是我铁了心不在他们家装了,就把预算说的很低,比如说只有3万元预算,不能做就算了(当然这个价格很不合理),这样是否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定金?对方以我单方面终止合同为由不予退还定金。请问我的这个10000元的装修定金可以退还吗?他们坚持不给退,是否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定金?

合同纠纷 2019-05-19 11:0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如果既有违约金又有定金,守约方只能选其一。
  • 定金合同,在不同的情况下具有不同性质。因此对定金的处理应视合同的具体情况,根据定金的性质和作用,分别按照抵作价款或收回、合同无效返还定金、一方违约而“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来分别处理。下面就常见的几种商品房定金合同纠纷情况进行分析:
    1、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或者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2、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3、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4、如果因卖方未取得预售(销售)许可证或者买方不具备购房资格而导致双方未能签订正式合同或者正式合同无效的,应按无效合同处理,卖方应将定金返还。但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另一方的利息损失或者其它损失。
    5、如果买方在正式签约时将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6、若卖方在认购书中表明有权在正式合同中对认购书中所列之价格、面积等有修正之权利或声明以正式为准的,应视为合同的主要条款未确定,正式合同如因此不能成立,卖方应将定金及利息返还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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