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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生可以享受陪产假吗?现在陪产假是多少天?

劳动纠纷 2019-06-09 12: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签定了劳务合同(劳务派遣合同)社保和五险一金是劳务接收公司交的,这是你的权力,应该主张,
    凡事产生雇佣关系,产假,婚假,丧假等带薪假期都是有的。 由此可以看出,只要签订劳动合同,就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并依照法律规定让劳动者享受产假。
  • 陪产假又称男方护理假,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年满24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23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为晚育。晚育的初产妇延长产假3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
    凡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享受假期的人员,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生育二胎,不符合"女方初次生育"条件,不享受晚育假,相对应男方也无护理假。能否领取营养费,必须是所生育二胎符合《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再生育政策,且缴纳了生育保险,具体能否享受,请咨询人力资源和社保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 第十八条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也就是说国家设施计划生育,在只能生一胎的地区,那么生二胎不但要受到处罚,更不用说相关报销了。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五条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也就是说生育的产假期间的工资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来支付的,那么你单位第二胎能否支取回津贴,如果你能报销并支取会津贴,肯定是要给员工产假的,如果不能报销和支取,那么你就要看公司是什么样的规定了,如果公司作为人性化的管理,愿意,支付那最好了。
  • 劳动仲裁限定的结案时间是45天内,最多可延长15天。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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