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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的男女,共同买房,房产证可以只写一个人名字吗

房产纠纷 2019-05-29 06: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按份额共有:约定按一定的份额由按份共有人共同对该房产享有权利。1)未婚情况下男女朋友共同买方,从而形成按份共有;
    2)夫妻之间婚后购买房产,约定了共有份额,从而形成按份共有(如丈夫占40%产权,妻子占50%产权);
    3)无直系亲属关系人之间共同出资购买房产,形成按份共有
    种情况不多见,特别是2010年4月份北京执行限购政策以来这种情况特别少;
    4)父母和子女之间,基于买房形成按份共有关系,不论份额多少以及不论付款的方式是贷款还是全款;
    5)基于房产的法定继承之原因,在多个继承人之间形成按份共有关系,通常情况下有多个房产证。
    2、共同共有:共有人之间部分份额地对房产享有权利。
  • 一般土地纠纷只有在涉及土地使用权时才与房产证之间有挂钩。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购置房地产时只是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人们通常对土地使用权问题是漠视的,并想当然地认为土地是房屋的附属,取得了房产的 所有权即取得了土地使用权。
    其实,房产所有权和房产土地使用权之间并无法律上当然的附属关系。如果忽视土地使用权,势必会给住宅地产购置及交易带来风险。
  • 自从《新婚姻法》颁布以后,这种房产纠葛就一直让很多夫妻纠结,其实,买房时购房合同可以写上几个人的名字都可以,通常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在办理房地产权证(房产证)时就有区别了,房地产权证是一人一证,第一业主即共同购买人的顺序第一人名下是《房地产权证》,在占有房屋份额那栏填的是共有,而其他人共同人持有的是《房地产权共有(用)证》,在占有房屋份额那栏填的是共有。两证的颜色上有分别,一个是蓝色,一个是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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