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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配偶去世有房一套死者父母去世他的的兄妹继承份

继承 2019-05-21 19: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遗产继承,必须继承人先办理继承公证手续,取得继承公证书才可以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
    (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 配偶去世房产继承顺序要遵守的法规:夫妻在婚姻联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产业归夫妻一起拥有:
    (1)薪酬、奖金,指在夫妻联系存续期间一方或两边的薪酬、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方针性收入、补助;
    (2)出产、运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联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两边从事出产、运营的收益;
    (3)常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联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两边具有的常识产权的收益;
    (4)承继或赠与所得的产业,是指在夫妻联系存续期间一方或两边因承继遗产和承受赠与所得的产业。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第十一条对《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在两个问题做了更进一步的解释或者说补充:一是明确了未满十六岁、十八岁是指开庭审理时的年龄:二是增加了对开庭时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案件公开审理的批准程序,并限定了公开的程度。
    根据上述规定,我国对未成年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以审理时是否满十六周岁为界实行区别对待,十六岁以下的绝对不公开审理,十六岁以上的原则上不公开审理,但确有必要时,也可以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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