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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健在,公产房过户到一子女身上,另一子女需要签字吗?

继承 2019-07-09 12: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子过户到子女名下,住房产权属于子女合法所有,该住房和父母没有关系了,可以作为房产证登记的子女遗产,如果子女去世,可以办理继承手续。《物权法》: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父母过户住房给子女,可以选择买卖,或者赠与方式直接过户,也可以办遗嘱公证,指定孩子以后一人继承,买卖:如果你父母住房持有满2年,可以免除
    5.55%营业税,住房如果你持有满5年,又是你唯一住房,可以再次免除1%个税,缴纳评估费千分之六,印花税万分之五,手续费用几百元,契税,买家首次买房90平以下契税1%,90平以上
    1.5%买家如二套买入,90平以下契税
    1.5%。90平以上契税2%赠与,需办理赠与公证,公证费2%,评估费千分之六,凭赠与公证书办理赠与过户,缴纳印花税万分之五,手续费几百元,契税是全额契税3%--4%,。
  • 你好!所谓公产房,是我国特殊体制下遗留下来的产物,它是指公有住房,是相对于所有权属于个人的私有住房而言的,一般个人只有承租权而没有所有权。公房使用者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公有房屋享有的占有、使用、部分收益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
      按照产权人的不同又分为三种:  第一种是直管公有住房,指由政府接管,国家出租、收购、新建、扩建的住房,大多数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出租、修缮,少部分免租给单位使用的住房。
      第二种是单位自管产。指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等单位所有的住房,俗称企业产。  第三种公产房是行政事业单位作为产权人,分配或出租给单位员工居住使用的房屋。通常能上市交易的是前两种。
    我的建议,最好还是不要过户你就以你哥哥的名义租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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