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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想私了,直接找鉴定中心鉴定。但是我们找的律师想打官司。委托书签了,但是当时委托书是空白的。也还没有支付委托费用,请问我该不该出这个委托费?工伤赔偿想私了,但是我们找的律师想打官司。也还没有支付委托费用,请问我该不该出这个委托费?

工伤赔偿 2019-06-09 08: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委托合同为双务、不要式、诺成合同。合同中,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源于委托人的授权,受托人行使权利,只能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行使,并应亲自代理,在代理的同时还应尽到善良管理人的义务。
      《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无偿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处理事务的,其在委托权限内处理事务的后果,均应由委托人承受。
    但受托人则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处理委托事务,并尽注意义务。受托人应尽注意义务的程度,因委托合同为有偿或无偿而有所不同。在有偿委托合同中,因可获得报酬,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应尽高度注意义务,其行为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即使过错轻微,也不免除损害赔偿责任。
    在无偿委托合同中,因不取得报酬,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只需尽到与处理自己事务同样的注意义务即可,其行为造成委托人损失的,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不负担损害赔偿责任。尽管如此,无偿委托合同同样具有风险。
      委托合同也叫委任合同,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委托他方处理事务,他方同意为其处理的契约。委托他方处理事务的人为委托人,同意为其处理事务的人为受托人。根据受托人是否收取报酬可以将委托合同分为有偿委托合同和无偿委托合同。
      当事人在履行委托合同的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损害有以下几种情况: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时,给第三人造成损害;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时,给委托人造成损害;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时,因委托人指示不当等原因,而给受托人造成损害;受托人为自己的利益使用委托人的财产,委托人造成损失。

  • 1、工伤认定、鉴定你可以自已去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帮你去申请的,不过伤残鉴定还是需要本人过去才能鉴定的。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律师伪造委托书,侵害当事人利益,有可能构成犯罪。《刑法》第三条 【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四条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第五条 【罪责刑相适应】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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