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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中介公司承租房子时电表已坏了两年,我是刚入住两个月,现在让我承担高额的电费,合理嘛!现在已经给我断电,电卡在中介不给我们使用,我该怎么办,房子也是隔断间请问中介公司承租房子时电表已坏了两年,现在让我承担高额的电费,电卡在中介不给我们使用,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06-06 20: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注意买卖出租房屋的两个问题:
    一是买卖不破租赁,在租期到期之前,房屋购买者不能要求承租人腾房。
    二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买出租的房屋之前要有承租人的放弃优先购买权最好。
    二、买卖出租中的房屋需要注意什么?
    (1)不仅要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注明房屋正在出租,还要将租赁合同作为二手房买卖合同的附件
    如果不按这个要求做,则可能发生以下的风险:
    a、一旦卖方违约不想将房屋卖掉时,即可另行签订虚假租赁合同,将租期约定的很长,将租金约定的很低。
    这样依据“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不论是卖方还是买方都无权主张承租人腾退房屋。这样足以打击买方要求继续购买房屋的意志,而卖方则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b、卖方可以降低租金,改变买方的预期收益。
    (2)要明确的约定房屋租金什么时候转由买方收取
    通常房屋租金最迟在买方支付百分之八十的购房款或者房屋产权过户时,转由买方收取。
  • 与房产中介是需要签订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房产中介是为房产买卖双方达成销售和购买而建立的一个平台机构,并有为买卖双方保证安全交易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七条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 中介费应由谁承担更合适,如果要是本着公平原则与权益和义务对等原则,应当获取利益方承担义务。因此,应当由出租方(获取收益方)承担显得更公平。在实际情况中,操作上却是由承租方(损益方)来承担,这显然有失公平、且没有体现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
    实际上中相应的法律与管理规定,并没有规定由哪一方承担,而应当由出租方与承租方协商承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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