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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侄女三岁,昨天在幼儿园摔断了手,目前幼儿园陪同在医院治疗。我想咨询的是,在治愈后能得到哪些赔偿。大概能赔偿多少,到时候如果赔偿达不成一致须打官司,目前我们须要取证些什么我想咨询的是,大概能赔偿多少,到时候如果赔偿达不成一致须打官司,目前我们须要取证些什么

损害赔偿 2019-06-14 11: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有的地方出台的医疗纠纷调解程序中或某些医院内部规章中的确规定了医疗纠纷调解解决时的赔偿限额。
    如果超出了限额,那么,只有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经鉴定构成事故的,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进行赔偿。
    当然,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医疗侵权之诉,由法院委托医疗损害鉴定。
  • 幼儿园儿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是过错推定责任。幼儿园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应当赔偿的是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 根据你描述属于教育机构责任纠纷,赔偿数额需要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理个清单才能确定的,你们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学校承担人身损害赔偿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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