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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房子约定3个月一付,违约就赔2万8,现在欠我5个月房租了,6月25号签解约协议互不追任何违约责任,7月15号前付我5个月的房租,现在电话给我拉黑人也找不到了,起诉的话可以追偿2万8的违约金吗x房子约定3个月一付,违约就赔2万8,起诉的话可以追偿2万8的违约金吗

合同纠纷 2019-05-23 07: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如果协议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即可;
    2、协议中由有关定金的规定的,按照规定;
    3、如果约定的是订金,而协议的相关内容是关于定金的,则要按照定金的约定处理;
    4、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 如果你喜欢打官司,那你就直接上法院告他,上诉理由:合同侵权违约。  房屋租赁合同中违约条款是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执行的。
      一,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 委托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主要包括两种情形:

    一、委托人违反费用支付义务的违约责任。委托人须按委托合同的约定预付费用,如果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了必要的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如委托人违反上述义务而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应注意的是,
    1、委托人预付费用与否与委托合同为无偿或有偿无关,与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也不成立对价关系,不能因此而产生受托人的同时履行抗辩权。
    2、如果委托人不预付费用,受托人并不因此享有预付费用之强制履行请求权。
    第二,委托人违反报酬支付义务的违约责任。委托合同已有偿为原则,以无偿为例外。当事人如未在合同中约定为无偿,则应推定为有偿。
    2、受托人的违约责任
    受托人不履行委托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也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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