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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们好:我现在和我妻子彼此都没有感情了。现在闹离婚呢。三年前在河南登的记。在登记之前是妻子拿的钱我们一起开的饭店,但我没有拿钱,我只是出力的。我呢是厨师,后厨主要配方是由我来操作的。在登记之后在北京周边买了房子。他拿一多半交的首付。然后一年多一点房子涨价了就卖掉了,赚了很多钱。然后又买了一套房子和一套商铺。住房和商铺都是交的首付。由于我俩的征信有点问题,所以购买的住房使用丈母娘的名字买的。商铺是用妻子的名字买的。还有一辆新车,只有车是我的名字,车是全款买的。住房已经开始还贷了,这个贷款都是我还的每个月4800元,我用我的支付宝转账的,转到丈母娘的卡上,然后银行那边直接扣的,我的支付宝都有记录的。商铺现在还没有网签呢,还没有开始还贷款呢。这两套房和一个车都是登记后,我们买房赚钱又投资的。现在问一下律师,财产应该怎么分合理?我能拿到多少?然后一年多一点房子涨价了就卖掉了,然后又买了一套房子和一套商铺。还没有开始还贷款呢。

合同纠纷 2019-06-05 11: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 1、离婚不能强制执行,法院裁判离婚就是离婚了,即解除了夫妻关系。rn
    2、如果有法院的裁判书了,一些关于财产和抚养费之类的能够申请强制执行。rn
    3、按照裁判书上的内容要求执行就能够。《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39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41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2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按规定,离婚时共同财产可以分割。一般夫妻财产的处理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1)夫妻一方特有财产的处理:夫妻一方的特有财产,归个人所有。
    (2)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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