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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亲戚要借钱,我不知道打欠条或借条方便以后纠纷

债权债务 2019-06-04 08: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欠条是永久有效的,但欠条分为“注明偿还期限”和“未注明偿还期限”两种。  注明偿还期限的,其诉讼时效为偿还期满后两年内。  未注明偿还期限的,其诉讼时效为欠条出具日期的两年内。  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时效自债权人主张债权之日起计算,时效为2年。假如对方有证据证明你在2012年10月去要过钱,则诉讼时效从要钱的次日起算;假如对方没有证据,则诉讼时效还未开始起算。你可以随时向对方主张或者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
    (四)项: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 只要证据充分,就可以到法院起诉,得到胜诉判决,胜诉以后,若其不履行债务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届时,法院可以采取拘留、布控、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人名单等强制措施。
    参考相关法律规定:
    1、现行《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最新《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二百一十五条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借条和欠条都属于债权凭证,它们的法律效力没有高低之分;只是二者在具体的适用情形上有所区别:借条是指借别人的现金或财物时写给对方以证明债权债务存在的一种便条文书;而欠条则是借了别人钱财在已经归还了一部分的情况下,对拖欠部分所写的以证明此种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证明(也有人认为借别人钱或物,于事后补写的书面证明也是一种欠条而非借条)。需要帮助请咨询我,这类案件我接触过,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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