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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哥哥以前住他妈的房子?房子没有过户给他??然后他偷偷的把车库给卖了??现在房子过户给我们??车库还能要回来吗

房产纠纷 2019-06-06 10: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产过户准备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
    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 一、房产过户属于房屋所有权变更,需要交税。房屋转手交易或赠与时,主要涉及的税种有营业税及附加、契税、个人所得税。
    二、当夫妻双方协商,将共有房屋归属一方所有,或经法院判决归为一方所有时,如房屋产权证原先为夫妻双方的名字、或一方的名字,须将双方的名字变成一方的名字,或从一方的名字变更为为另一方的名字,都涉及到房屋的过户。
    1、根据(国税函[1999]391号)文件规定,根据我国《婚姻法》,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2、根据财税[2009]111号)文件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涉及到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权暂免征收营业税:
    3、根据财税[2009]78号)文件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时,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一方放弃,属于“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 车库属于非住宅,对外出售时卖方需要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买方需要缴纳印花税和契税。
    1、营业税:个人转让非居住用房适应“销售不动产”税目,依
    5.6%的税率,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该房屋购置原价后的余额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及附加。
    2、个人所得税:如果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能够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应纳税所得额=转让非居住用房的收入额-非居住用房原值和合理费用。合理费用是指出售非居住用房时,按照规定缴纳或支付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公证费等有关税金和费用。
    如果不能提供非居住用房出售收入凭证、原值凭证或其他有关扣减项目明细资料,导致不能正确计算或难以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可以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转让非居住用房的收入额×核定征收率2%
    转让房屋的收入额以缴纳契税的计税额为准。
    3、印花税:个人转让非居住用房买卖双方均要缴纳印花税,购(售)房合同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房产证适用“权利、许可证照”税目。“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税率为万分之五,计税依据为书据中所载的金额,“权利、许可证照”回复部门: 地税局 2011-7-26
    税目适用每件5元的定额税率。
    4、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计算公式为: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增值额=转让房地产收入总额-扣除项目金额。凡能提供评估价格的,扣除项目金额=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营业税及附加、印花税);凡不能提供评估价格,但能取得购房发票的,扣除项目金额=发票金额*(1+年限*5%)+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营业税及附加、印花税、购房时缴纳的契税),适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既不能提供契税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按转让房屋价格
    0.5%的比例,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 汽车过户流程
    一、过户手续:
    卖方:车主身份证、车辆登记证、车辆行驶本、购车原始发票。
    买方:身份证,外地人上当地牌照另需有效期内暂住证。
    二、办理流程:
    1、来到过户大厅后,出示相关材料领取一张《XX市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双方各自填写资料。填好后,拿上以上所有的资料就可以去办理"转移受理"。

    2、直接将车开到过户验车处,工作人员会对车辆进行检查、拓号、拆牌和照相,需缴纳35元的拓号费。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检查记录表上。这些办完后,可以将车停到停车场,进入过户大厅办理手续。

    3、取号机取号之后,拿着相关材料排队缴纳过户费。

    4、转移受理:需要的材料有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检查记录表,原登记证,原行驶证,原车主身份证,原车牌号,车辆照片,交易市场过户发票。

    5、车主把相关的档案带回要上户的车管所本地,如数上缴,并办理车辆的上牌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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