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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土地确权的事。地方是我家老房子。塌了以后就没再盖。被别人又办土地证给用了。我家也有土地证。他是怎么办上土地证的,还告我家说占他地皮。咨询一下土地确权的事。被别人又办土地证给用了。我家也有土地证。他是怎么办上土地证的

房产纠纷 2019-05-18 19: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土地证是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证明持证人对一定面积的土地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书面文件,是持证人享有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五十年初期,我国完成土地改革后,人民政府曾在农村给分得土地的农民颁发过土地所有权证;在城市郊区给分到国有土地的农民颁发过土地使用证。
    后经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农民的私有土地变为集体的公有土地,城市郊区农民使用的国有土地也由集体统一使用。土地证失去意义和作用。为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1986年颁布,198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全民所有制单位及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
    现土地证主要有三种,即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凡变更土地属权或变更土地用途的,均经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更换证书。
  • 土地确权意义:
    首先是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再次,农民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
    最后,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各项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原始依据。如果耕地面积四至不清、面积不明承包地流转就潜藏较大风险,不仅农户不能放心流转土地,土地规模经营主体也难以安心经营,必然制约现代农业发展。
  • 土地确权涉及的情况较多,以征地补偿为例,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 土地证办理所需材料
    1、办理房产证的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3、发票复印件。
    4、分户图。
    5、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
    6、商品房买卖契约(乙方契约正本)。
    7、维修基金发票原件。
    8、契税发票原件。
    9、抵押登记申请表。
    10、主债合同(借款合同)及房地产抵押合同。
    11、抵押权人(贷款银行)授权委托书。
    12、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须同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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