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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炼油工人,几年前因为在岗位上油气中毒致使自己当时恶心、呕吐、头晕,几小时后有所缓解也没太在意就回家了,以后常有头晕等不良反应也仍不知那就是已经油气中毒的症状,现生病得了癫痫,医院也建议远离有毒有害气体,调换工作。职业病医院也说是属于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引发的迟发性脑病。但如果我没有当年中毒后医院当天的病历证明就无法鉴定成功吗?有当天同事证明也不行吗?谢谢!几年前因为在岗位上油气中毒致使自己当时恶心、职业病医院也说是属于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引发的迟发性脑病。有当天同事证明也不行吗?

劳动纠纷 2019-06-07 19: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和职工或亲属。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 职业病赔偿程序;  
    1、如果自己长期在煤矿、采石场或有毒有害等场所工作,发现自己身体不适,一定要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所属的职业病防治所进行诊断,确认为职业病后,再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不认定为工伤),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书之后,就可以到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就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 职业病鉴定是在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情况下,才去申请鉴定的。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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