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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户口所在地的住房新因旧城区改建项目而被征收,户口在册共4人(我,我妈,我奶奶,我叔)原公房承租人是我奶奶,现被征收人(公房承租人)变成我叔叔了,由于之间各种原因将承租人改成了我叔叔,而我叔前面和一个外地人结婚,这次征收想引进其妻,并和我们表示5人平分房屋征收所得钱款,我认为其妻不应该和我们享有共同的平分权利,而是在册人口共同协商给到我叔妻子适当的钱款,以上还请告知我是否说的正确?是否有相应法律法规?我户口所在地的住房新因旧城区改建项目而被征收,并和我们表示5人平分房屋征收所得钱款,是否说的正确?

综合法律 2019-05-22 07: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以离婚房产分割为例: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 依照《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二、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规定,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 离婚有两种方法,协议离婚(民政局离婚)或诉讼离婚(打官司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当天就可以办好。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若无大的争议,则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在3个月左右审完,若案件较复杂,则转为普通程序,则是6个月左右审完。
  • 对于侵权损害赔偿的证据提交,相关的法律法规是这样规定的:当事人应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加一,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复印件份数。比如,原告提交证据材料,案件有一个被告,应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有两个被告,则提交证据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依次类推。
    对证据材料原件,当事人应按法院通知或在出庭诉讼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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