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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一天前入院检查出胆囊炎,说没什么大问题住院观察有可能做手术,但没有生命危险,今天还去检查什么都是正常的,检查完后还用了很多其他的药10点左右病人身体不舒服吐血,问护士说是用药正常情况,一会后就开始口吐白沫,找护士,护士去找医生找了十多分钟,然后来了好多医生进行抢救,,,抢救期间医生以拿东西的理由叫走亲属,抢救了半个小时医生宣布抢救无效死亡,然后医生就都走了??,突然来了两个人说要把病人送出医当时在场的亲属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我妈妈一个是我爷爷)其中一个是不懂法律的老年人有一两个人把我妈妈拉着,我妈妈不同意把病人送出医院,那几个人跟我爷爷说把病人拉回家,,当时医院没有开死亡证明也没有医护人员理说没什么大问题住院观察有可能做手术,我妈妈不同意把病人送出医院,当时医院没有开死亡证明也没有医护人员理

医疗纠纷 2019-07-25 08: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病患死亡时因为医生的主观原因造成的,那么构成医疗事故罪。如果是因为义务因医务人员难以预料或难以防范的因素所引起,由属于医疗意外,不能以犯罪论处。如上述后果是医疗意外与医疗事故罪中的疏忽大意过失颇为相似,二者不但都发生了严重后果,而且对严重后果的发生都没有预见。
    二者的区别在于,疏忽大意过失对严重后果的发生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医疗意外是对严重后果的发生是难以预见而没有预见。
  • 按相关法律规定,医生不经病人同意改变手术的行为违反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对患者受到损害的事实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 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亡证明、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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