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以下我在苏宁易购购买热水器的经历:

一、2014年1月5日,我在苏宁易购网站下单购买一台帅康牌电热水器(订单号:9005992546),下单时,系统显示厦门地区有货;下单后,系统显示“订单已通过审核,已分给出货仓库”和“到货时间为1月8日”;

二、1月11日,我打4008365365咨询,并质疑系统显示1月8日可到货,为何我久等不到热水器?接线员答复1月8日的到货时间是系统自动生成;由于我买的型号厦门没现货,需外地调货,调货时间约需两周;我强调我买的热水器是春节要用的,必须春节前安装,接线员承诺没有问题,我同意等待调货;

三、1月20日左右,苏宁易购答复是我定的热水器型号厦门没货,问我是否可以调换同品牌的其它型号。我同意,并多次强调热水器春节前一定要装上,对方保证没问题。

四、1月27日,苏宁易购答复货已到厦门,已安排人员安装。

五、1月28日,苏宁易购解释厂家安装人员已休息,无法上面安装;后承诺可安排苏宁的安装人员上门安装。

六、春节到了,得到N多承诺保证能装上的热水器还是不见踪影,苏宁易购的虚假宣传、虚假承诺被证实了。

七、春节过后十五天,我被忽悠没装上热水器的事情已被遗忘,苏宁易购的不作为直到我在3月15日打南京12315投诉后才又得到回应;

八、投诉后,苏宁易购和帅康热水器厂家都来电,都承认有过错、愿意承担责任:调换的货已在厦门,要安装、要退货都可以,原赔偿300元(后变200元)、或送各种小家电;我认为苏宁易购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最低标准应该退一赔一,我明确表示要安装热水器、不会主动办理退货。

九、3月19日,在我毫不知情,我的热水器定单被退货成功,苏宁易购的无担当、店大欺客的伎俩显露无遗!

十、3月31日,玄武湖工商所12315主持了三方通话:我讲述了事件的经过,表示我不同意200元的赔偿、不同意退货处理、并要求得到“客户没要求退货,系统却已显示退货成功”的解释;苏宁易购表示如我不同意200元赔偿,就终止调解,对自动退货的情况会给我答复;12315表示如果我申请仲裁或上诉,可提供协助。

又一个月即将过去,我还没得到苏宁易购关于自动退货的答复。面对虚假宣传、虚假承诺、不作为、无担当、店大欺客的苏宁易购,我到南京提交仲裁或起诉,维权成本无法承受,现先通过网络求助:我该怎样维权?

随附我与苏宁易购的语音通话明细和摘要,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有任何建议,可联系本人QQ:804355633,洪先生是否可以调换同品牌的其它型号。苏宁易购的不作为直到我在3月15日打南京12315投诉后才又得到回应;不同意退货处理

消费者维权 2019-05-28 11: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消费者获得虚假宣传赔偿的规定:
    首先,我们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再次,虚假宣传行为属于欺诈行为
  • 1,首先需要收集证据,可以对相关网页、计算机、服务器等设备向所在地法院申请进行诉前证据保全,也可以经公证机关对相关有侵权内容的网页进行公证2,其次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3,起诉时要提交起诉状、相关证据及证据清单,委托他人起诉的,要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
  • 网购发生纠纷,消费者如何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目前,工商部门已建立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服务网,消费者只须登陆“江苏网络经济服务监管网”,进入申诉咨询页面,点击“网络商品交易申诉”,可直接进行投诉。工商部门接到投诉后,将第一时间受理调解。
      另外,市民如果对经营性网站的资质感到怀疑,也可通过该网站进行查询。直接进入“网站经营主体查询”,输入“网站经营主体名称”或“注册号”、“网站域名”,可直接查询。
      网络交易是在双方事先不了解、其间不见面的过程中完成的,因此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前提条件是采取措施,确保“虚拟主体”还原为真实的主体。  工商部门监管交易平台服务商,交易平台服务商约束网店。
    不过,网店有实际经营地点的,工商部门接到举报,也可以对辖区内的网店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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