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离婚判决书没盖章,判决书代替离婚证吗?

离婚 2019-05-26 06: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按我国的法律制度,离婚有2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拿的是离婚证,诉讼离婚拿的是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两者都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你再次结婚,直接拿身份证户口本.判决书到民政部门登记即可。
  • 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
    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 根据《婚姻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根据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以及父母有无赠与的明确表示等具体情况按以下原则认定: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这种情况下该房屋属于子或女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参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如果父母在子或女结婚之前为其购置房屋出资并明确表示该房屋是给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那么视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参与分配。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这种情况下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在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如果父母在子女结婚之后为其双方出资购置房屋,同时父母明确表示赠与自己的子或女,那么该房屋属于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 夫妻双方离婚时,如果通过诉讼离婚,可以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如何对房产进行分割。
    判决书是有法律效律的。所以,你可以在判决书生效的情况下直接去房产局过理房产过户手续,不需对方签字。
    诉讼离婚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
    1、离婚判决书及其复印件;
    2、房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
    3、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房产登记申请书。
    诉讼离婚房产过户的手续
    我们知道了诉讼离婚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当然最关心的是怎么去办的问题,下面就介绍一下诉讼离婚房产过户的手续:
    1、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2、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3、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登记费;
    4、取证。
    以上就是诉讼离婚房产过户需要提交的材料和手续。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克拉玛依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