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3时45分许,东莞市xx小区9巷8号一栋别墅发生火灾。别墅共三层,租房者用来做淘宝和居住使用。一层是工作地点,主要上网聊天使用。二层是员工居住,三层是租房者自己亲属居住。火灾致使居住在别墅内的11人8死(5女3男)3伤。其中8名死者中,四名死者是员工,四名是租房者夫妇和租房者的父亲和姐夫。伤者中2名员工已治愈回家,一名尚在医院治疗师租房者母亲。起火原因:消防部门认为是一层大厅吊顶内铁质线槽内通往2、3层的主线短路击穿铁质线槽引起的火灾。现状:四名死者员工死亡赔偿金已经由房东赔偿,房东已经找律师准备起诉租房者的母亲,他认为租房者的亲属和租房者应该是合伙人,负有责任,租房者的母亲应该把租房者的遗产给房东,以垫付房东支付的赔偿金。事故调查小组说房东已经这样了,没办法调解。现在这位苦难的母亲还在医院治疗。请问这位母亲该怎么做?这位母亲还有一个即将生产的女儿,这位母亲在火灾中丧失了4为亲人,女儿的丈夫也在这次事故中丧生,政府暂时垫付了女儿丈夫的赔偿金。请求援助.四名死者员工死亡赔偿金已经由房东赔偿,负有责任,政府暂时垫付了女儿丈夫的赔偿金。
综合法律
2019-06-07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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