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律师先生你好;我有一房产老伴已经过世,本人只有女儿一人,我的房产是现在过户好还是作为遗产好。听说现在不转给女儿等我老终后女儿得不到全部房产。是这样吗?我的房产是现在过户好还是作为遗产好。是这样吗?

继承 2019-07-16 03: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八)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 1、在我国,继承的种类通常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继承人都必须是法律规定的继承人,不能为其他的个人或者集体。法定继承是指,直接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财产分配原则进行的一种继承,也是在日常生活中最基本、最常见的一种继承方式。遗嘱继承是指,按照遗嘱人生前所立的遗嘱确立遗产的继承人及遗产处理的一种继承方式。
    2、房产赠与,是指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受赠房屋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书面证件,到房地产管理机构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后,房产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受赠人也只有经办理登记手续后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3、还有一种特殊的赠与形式,即遗赠。遗赠是指自然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遗赠是赠与的一种特殊形式,接受赠与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组织。
  • 住房如果是你们婚姻期间取得,就是你俩共有,不管登记人是你俩谁,一人一半权益,
    如果是死者婚姻之前取得,又是他一人名字,就是他婚前个人财产。
    依据以上情况,你可以分析得出住房实际产权情况。
    然后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有的话,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名下房产份额,
    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选取死者配偶一人继承,其他人亲属放弃签署协议,得到公证书,由死者配偶到房管办理继承过户,
    以上需要死者死亡证明,婚姻情况证明,住房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继承者身份证。
    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
  • 遗产房屋过户的程序首先要看有无遗嘱将房屋由你继承。如有,需带上遗嘱、死亡证明、户口簿和本人的身份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证大厅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没有遗嘱,则需有你的母亲和姐、妹放弃对该房屋继承权的公证书和其他相关手续到办证大厅办理。
    因为你的母亲、姐妹都有遗产继承权,这一点必须要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郑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