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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份我在网上一个名叫xxx的APP上办理了贷款,当时借到手的只有1200,要还1600,时间是一个星期,一个星期没还,续期400,我一共续期了3次,加下款时扣的费用一共1600了,第4次我准备晚上12点之前续期,他这次直接锁了我手机,我当时就没有继续续期了,第2天打电话来,我问他。这样索手机合同上有写吗,我让他提交合同,他不提交,一直要我还钱,不还就继续锁,我的意思是我要看合同有不有锁机这一条,他提供不了,所以我暂时没还钱,今天又索手机说不还钱,就抹除ID,因为他们的利息太高我承受不起,我想和他们协商,但他们拒绝协商一直用锁机来逼迫我还钱,我该怎么做一直要我还钱,不还就继续锁,今天又索手机说不还钱,我想和他们协商

消费者维权 2019-05-22 12: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中规定: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没有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法院应予支持。
  • 短期贷款在3个月以内,利息不低于2分/月,即年息24%,低于3个月的,一般在3分/月。一般长期稳定的老客户,贷款利息在2分以内,
    1.5分以上。
    相比银行小额贷款利息,不少小额贷款公司的小额贷款利息上浮幅度则高得惊人。有部分小额贷款公司仅每月还款利息就高达1%,年息甚至高达12%.相比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基准利率,这类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上浮幅度高达90%以上。
  • 根据国家规定,各地的小额贷款公司是不能跨区异地放贷的。所以,网上各种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类公司发布的所有只凭身份证就可以贷款信息基本都是低级骗局,无论公司是否注册备案,都不要相信,骗子先骗你签订传真合同,并按捺手印,然后会一步步骗取你交纳保险费、支付首月利息、缴纳履约费、保证金、担保费、放款费、公证费、征信费、抵押金、开卡费等等,还会以你银行流水不足、查验你的还款能力或者是验资为名,要求你将自己账户上所有的资金打至骗子的账户,甚至要求你到指定银行办理银行卡并存入一定的现金,然后绑定骗子的手机号码等低级诈骗手段,殊不知这种手段会骗光你账户上所有的钱,如果你不按骗子的要求交纳费用,骗子会以你已经和他们签了合同为名,威胁要把你拉入黑名单、并威胁起诉你违约、赔偿巨额违约金等等,这实为低级的诈骗手段和典型诈骗。
    凡是对方以任何理由要求你先支付任何费用的,都是绝对的诈骗,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先给其他人汇款、转账以及缴纳任何费用,以免被骗!更不要相信骗子的任何威胁,由于对方涉嫌诈骗,所以,和骗子签的合约没有任何法律效力,更不存在违约之说,骗子威胁到法院起诉赔偿违约金的低级诈骗手段更是纯属无稽之谈,无需任何担心。
  • 是否属于高利贷,高利贷是不收法律保护的。放高利贷不构成犯罪,只是高利贷超过36%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按照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不超过24%的利息均受保护;超过24%不到36%的利息看做自然债务,给了的不用还,没给的不能再要;超过36%的部分一律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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