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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买房被欺骗怎么要回定金 是这样的 我本人在本地买了一店面 电话里说4号开盘摇号选房 我2号就提前回来 回来然后2就打电话说一号晚上已经快卖完 就说叫我赶紧定房 什么都没和我解释 然后我就交了5万定金选了后面的差商铺她们说前面(好的商铺)卖完了 3号我就又去现场了解情况结果后来的却买到了好的 昨天刚刚4号 我就去摇号现场 摇号现场根本就不是摇号 只不过是让人去合同 合同又是另外一回事 说做起来的商铺房子要交给她们三年 租金给她们收 自己开来也要收百分之十八的租金管理费 我就不想要了 合同也没签 我想要回定金, 我这种情况可以要回定金吗咨询一下我买房被欺骗怎么要回定金 我本人在本地买了一店面 什么都没和我解释 我想要回定金

房产纠纷 2019-06-03 06: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订金”和“定金”虽为一字之差,只是在法律面前才有不一样的意义,但不一定每个人都是懂法的。一般来说是不能退回的,这个具体要看你与装修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中关于装修定金的约定。
  • 递增:按上一年度所实缴的租金金额来增加10%。
    增加:按第一年度所实缴的租金金额来增加10%。
    知足吧,一般很多都不会写百分比的,就是随行就市。感觉甲方很人道的。
    谁起草的合同谁有利,永远遵循这一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33条的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据此可知,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即出租人对租金构成不当得利,应返还承租人。

  • 1、《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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