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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是从事建材销售,前几年销售给某家近10000元的货物,当时他家才给5000元,剩下的货款就欠下了,我爸每年年底到他家催还欠账,一直未还,今年清明,他从外地回来了,一天傍晚,他主动让我爸去他家谈论欠账之事,他竟然说剩下的欠账已经全部还清。而且说在他人当面给我爸的【之后找那人证明没有此事】。?????然后我爸很气愤,回家后找出以前的账本,又去了,他没有理会而是径直上楼睡觉去了。其父母也一直说给过了。?????第二天,他要出门,我爸再次去他家讨个说法要他承认这笔钱,可能口头上起了点冲突,通过其他人劝说,他答应年底到我家好好说欠款的事。然后,他起身出去,我爸便开车去调头,等我爸调好头走一段路后,发现前面出事了,他竟然摔倒了一头是血,我爸好心想把他送医院,发现有小轿车送他。我爸便回来了。?????二三十分钟后,便有人打电话说人死了,让我爸开车把人送殡仪馆,我爸没答应,被派出所叫去核实情况,经过取证,我爸没有嫌疑,我爸距死者现场一两百米的距离。?????事情没有结束,两天后死者家属来我家闹,说是被我爸要债给气死的,在门口摆花圈、烧纸钱,在我家里撒阴票,砸坏家里物件。当天政府处理,我家拿出2万作为同情,让他们都回去,他们留下死者的父母就回去了。?????第二天,继续闹,直到今天一直没有协商好。?????死者的验尸报告出来了,外表伤口不能导致死亡。我估计死者身体原本就有疾病。?????请问律师,此案件,我爸该负多少责任,赔偿多少钱合适?如果打官司,我们胜诉的把握多大?死者如果解剖,验出来和情绪有关或无关,赔偿限额多少?其父母也一直说给过了。赔偿多少钱合适?我们胜诉的把握多大?赔偿限额多少?

诉讼 2019-06-02 21: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人在医院死了,可能涉及医疗事故。相关法律: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份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18条规定:
    (1)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可根据事故等级、情节和病员的情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医疗事故补偿费,由医疗单位支付给病员或其家属。病员及其家属所在单位不得给予了医疗事故补偿费而削减病员或其家属依法应该享受的福利待遇和生活补贴。
    (3)病员由于医疗事故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由医疗单位支付。
  • 根据法律规定,患者在医疗过程中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
    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 搜集医院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证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开车撞人了要如何赔偿,  一般来说发生交通事故后,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财产直接损失。开车撞人了要如何赔偿主要内容如下: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赔偿权利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交通事故找谁赔  
    1、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2、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驾驶员在执行机动车所有人交付的交通运输任务时,因违章行驶引发事故,那么驾驶员一般只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不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应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赔偿,但是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驾驶员违章驾驶而造成的,由于违章行为的违法性以及驾驶员的主观过错,所以规定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  
    3、机动车转卖后未过户,机动车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经过汽车交易市场并由所有人或车辆所属单位及时向当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无效,如果机动车已经转卖但是尚未办理过户时发生交通事故,由事故责任者和车辆所有人或所属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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