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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样能尽快办理离婚

离婚 2019-06-29 18: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首先,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到法院起诉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同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但是,当事人要清楚,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只能作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一个依据。
    但是,这个时间需要法院的确认。  其次,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对双方(其中至少一方由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达成离婚协议的,是否应当制作调解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法定代理人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该条的理解为该类离婚案件,可以一调解的形式结案,也可以发给调解书,只有在当事人要求发给判决书的情形下制作判决书。而根据全国法院系统业大婚姻法教程的内容确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的离婚问题应由人民法院判决,以判决的形式结案,不应当以调解书的形式结案。  诉讼离婚相关知识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阶段。  
    一、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 1、离婚一方不同意的,不管经过多长时间,都不会自动离婚。
    2、《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这是关于协议离婚的规定。协议离婚的,必须经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发给离婚证,可见,协议离婚是不存在自动离婚的。
    3、《婚姻法》第32条第1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这是关于诉讼离婚的法律规定。诉讼离婚的,必须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由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可见,诉讼离婚中,也不存在自动离婚之说。
    4、我国离婚的方式只有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种,这两种离婚方式都要经过有权机关颁发法律文书,才能离婚,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不管经过多长时间,都不会自动离婚。
  • 1.离婚时,一方已经继承的遗产分割
      
    (1)一方继承的财产的分割
      如果离婚时,夫妻一方已经继承的遗产,即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即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该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遗嘱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遗产的分割
      如果配偶一方继承的遗产,被继承人留有遗嘱,明确指出只归夫妻一方,那么,该遗产属于夫妻一方的遗产。夫妻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2.离婚时,一方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但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
      如果离婚时,夫妻一方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没有进行实际的分割,那么起诉离婚时,遗产能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呢?
      由于遗产没有进行实际分割,还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待到实际分割后,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才能进行分割。因此,《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第15条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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