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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劳动协议,但劳动合同还没签不去会有什么后果

劳动纠纷 2019-05-23 08: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必须建立劳动合同,而不分开试用期劳动协议,用人单位行为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可以反映到劳动局解决。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您好,由于你们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此需要收集以下证据证据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条件许可的,还可进行录音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收集上述证据后,为避免时效超过,你可同时申请仲裁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同时向工伤保险机构申报工伤,但由于没有劳动合同,保险机构会要求您补足材料,暂时中止工伤认定程序。 您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后,如果您收集的证据足够充分,仲裁庭会依法确认你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取得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结论,您可向工伤保险机构提交上述仲裁裁决,工伤保险机构恢复工伤认定,依法进行认定您的伤情构成工伤,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以上程序,取得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为最关键的一环,为维权的基础,一定要准备充分。 如对解答满意,请采纳
  •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四条则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也就是说,竞业限制只适用于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如果是这几类人员之一,应当适用竞业限制,用人单位应当给付一定的补偿。如果不是这几类人员之一,则不受竞业的限制。
  • 没签房屋租赁合同的,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根据相关的法律依据:租房时如果没有签订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不定期租赁的法律后果就是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可见,不签合同,这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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