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的伯伯刚刚去世,生前没有立遗嘱,父母也不在了,无妻子无儿女,有兄弟三个,照遗产继承顺序,我爸也能

继承 2018-08-03 07: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被继承人死亡后,其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医嘱,其遗产进入法定继承程序。
    2、在被继承人遗产进入法定继承程序后,由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予以分割继承
    3、对被继承人进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遗产。有扶养条件和扶养能力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应少分或不分遗产。
    4、养子女与养父母的收养关系,必须依法成立。否则养子女不属于养父母的合法养子女,不具备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权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0条、13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 遗产继承公证材料大致如下: 1, 填写申办公证申请表;2, 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回乡证;3, 提供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4, 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5, 提供申办继续权的亲属关系证明表(由继承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或村委和镇政府盖章并加审查意见);6,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由声明人亲自到公证处,或居住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7, 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继承人办理;8, 遗嘱继承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 继承: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桂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