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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4s店看了一款车,当时销售告诉我是新款,可我回家后发现不是新款,可我交了5000元定金,而且也签了买车合同,现在我要求退定金,我不想买这款车了,他们不退,我还发现其中一份协议上不是我的签名,请问这份协议还有效吗?合同还有效吗?谢谢你当时销售告诉我是新款,而且也签了买车合同,他们不退,请问这份协议还有效吗?合同还有效吗?

消费者维权 2019-08-07 14: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车辆型号、颜色、车辆价格、定金金额、提车时间、联系电话是一定有的内容,违约责任里一般都是客户不按约定日期提车要付违约金或4S有权处置车辆(就是先卖给别人的意思)、定金交了就不退,而如果4S没有按期提供车辆的违约责任往往写的都比较含糊。这种销售合同一般都是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意的是核对好销售员填写的内容是否与商谈的完全一致,如果有赠送项目一并写到合同中,最后核对卖方落款处的签字和公章/合同专用章。
  • 定金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概念,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对于定金,依据《合同法》相关条文规定,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经营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
    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也就是说如果没签定买卖合同,定金也就无从谈起。
    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只是预付款性质的一种支付,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也就不具备担保性质。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经营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违约时可以要求经营者退款。
  •   如果在交定金的时候明确了不开发票,则你交了定金现在以对方不开发票为由,要求退定金,则理由不成立;不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你有权利要求对方开发票,如果对方不开发票,你可以找工商、税务部门投诉;  如果在交定金的时候没有明确开不开发票,则对方有义务开具发票,如果不开发票,你有足够的理由不买车,并要求退定金。

  • 1.合同可以在当地社保局网站下载最新版的,对于公司来说,合同中甲方的基本信息的填写一定不能出错,尤其是劳动保障证号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员工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这三个最基本的是必填的,户籍所在地就是身份证上的地址,实际居住地是现在所住的地址。
    3.劳动合同期限有三种,固定,无固定,以及按照完成工作任务来签订,这个是根据企业规定的实习期来写的,具体可以参照劳动法。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的填写一定要具体,尤其是员工所担任的职务。从事的工种,是工人还是管理部门。
    5.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一定要符合国家劳动法规定,企业不要想钻法律的空子,正常国家规定一天工作8小时,每周休息两天,其他时间工作的统一要算加班。
    6.劳动报酬最基本的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管你是计时还是计件工资,都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7.试用期的规定是和前面劳动期限挂钩的,具体参照国家规定的劳动法。需要注意的是,试用期的工资也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8.最后,合同一式两份,员工一份,单位留存一份,病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双方签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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