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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和医院将炎症误诊为癌症,将患者直肠切除,腹部改道排泄。是不是医疗事故,能不能得到赔偿?

医疗纠纷 2019-05-22 18: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建议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依据鉴定结果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因医院误诊导致延误治疗造成损失可以要求赔偿。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具体赔偿数额需要结合病情和当地经济水平确定。
  •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  
    (1) 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 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3) 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5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6
    (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赔偿项目:  
    1、 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金是多少的计算方式:  1)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 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 其他  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医疗事故误诊赔偿: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有以下3种途径来解决:
      
    1.医患双方自行协商;
    2.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向人民法院提起司法诉讼。
      患者如果是住院病人,可以找医院医务科,如果是门诊病人,可以找门诊办公室,先和医院协商一下,看看医院对此是什么态度,你也要先计算相关的赔偿额度,要注意一定有法律依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鉴定,鉴定结论做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院应承担何种责任后,可以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1条规定计算赔偿额度。
  • 等级: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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