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相关知识推荐
二手房购房合同签订日期
购房第四步:签署正式购房契约
购房契税什么时候交
商品房交房标准
合同签订后口头更改的有效力吗
期房能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吗
期房签购房合同要注意什么
购房合同可以写几个人的名字
签了购房合同可以退房吗
购房合同和房产证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