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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套房子出租给一个租户,谁知道他拿我的房子转租,做二房东群租给别人,然后近两年一直拖拉房租钱,自说自话降低房钱,原因是因为说我们这边的房子不好租租不起价格,17年第四季度的房租还没结清,18年1-3月又不给钱原因是因为过年租不出去,要我和他一人承担一半的房钱,我不想租给他,但是他一直说合同没到期合同到18年10月,但是按照合同的价格给房租他也不给我。还自说自话降低房租,我现在想咨询怎么办?他现在还在继续把我的房子出租出去有了钱也不给我,他说不按照他说的一人一半房钱17年第四季度的房钱也别想拿到。但是按照合同的价格给房租他也不给我。我现在想咨询怎么办?他现在还在继续把我的房子出租出去有了钱也不给我

债权债务 2019-05-29 23: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让出租房给承租人和你出具一份同意转租的文件,然后一起签订租赁合同就好了。
  • 在签定转租合同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1)查看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和大房东签定的租赁合同;
    (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4)明确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
    (5)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
    (6)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
    (7)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
    (8)应对提终止合约情况做出约定。
  • 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承租人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的,应当按租赁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要赔偿出租人的损失。出租人的损失为在合同剩余期间无法出租而导致的租金收益损失。
    即如果合同剩余期限内房子没有出租出去,承租人要支付剩余期间的租金;如果合同剩余期限内房子出租出去了,承租人只需要负担出租出去之前的租金损失。
  •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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