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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意外死亡赔偿金怎么分配 妻子 父母 还有 三方

继承 2019-05-26 09: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死亡赔偿金应该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协商分配,协商不成可由法院判定,一般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分配。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死者的父母、子女和配偶。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3、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4、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
  • 您好! 第一,死亡赔偿金是发放给受供养人的,属于受供养人的财产,而不是死者的遗产,不能以遗产继承的方法分割。应由您妹夫生前供养的成员分割,妻子、女儿及父母有权分割。
    第二,房产如果是您妹夫的个人财产,则作为遗产,由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一般平均分配,也可协商解决。房产如果是您妹夫和妹妹的夫妻共同财产,则房产的一半属于遗产可以进行分割,另外一半是其妻子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进行分割。
  • 《国家赔偿法》第34条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死亡的,应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由此可见,死亡赔偿金是不法致人死亡时特有的财产损害项目,是对受害者近亲属的赔偿,有以下特点:
      
    1、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遗产表现的财产权益系死者生前已经合法所有的,而死亡赔偿金的形成及赔偿金的实际取得均发生在死亡之后。
      
    2、死亡赔偿金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取得的合法财产。夫妻关系终结于离婚或一方死亡(包括宣告死亡),而死亡赔偿金产生于夫妻关系终结之后。
      
    3、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并非对死者自身的赔偿,是对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的减少和丧失的补偿。
  • 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赔偿金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应包括丧葬费用、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依法应由死者的配偶、子女及被抚养人合理分割。
    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及被抚养人生活费,剩余部分公平分割。 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与我联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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