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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人在劳动仲裁赢,但公司不服上法院,第一次上庭公司因证据不足申请撤诉,而第二次上庭公司还交不出准确证据。已经十多天了。法院还没作出裁决。那我应该怎样来做对自己有利。我爱人在劳动仲裁赢,第一次上庭公司因证据不足申请撤诉,那我应该怎样来做对自己有利。

仲裁 2019-08-02 11: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仲裁撤诉理由包括很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申请人申请撤诉必须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仲裁庭提出申请。二是撤诉申请必须由申诉人提出。三是撤诉的目的必须正当。申诉人申请撤诉并不一定就会得到批准。
    仲裁庭还要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申请是因为规避法律,另一方当事人的胁迫或者撤诉的结果会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该撤诉是不能成立的。四是撤诉必须在仲裁庭作出裁决前提出。
  • 不服劳动仲裁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仲裁委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应的材料,如起诉状、劳动仲裁裁决书等。
    1、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提起诉讼请求,并提交起诉状。
    2、法院审查后,作出受理决定的在7日内立案,作出不受理决定的在7日裁定不予受理。
    3、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原告要在7日内缴纳诉讼费,逾期未缴的意味着自动撤诉。
    4、在立案后,法院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至被告。
    被告收到起诉状15日内,要提交答辩状给法院。
    5、双方当事人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6、在立案后,法院组成合议庭,安排好合议庭的人员告知当事人。
    7、法院安排好开庭时间和地点后,通知当事人和起诉参与人。
    8、到了当庭当天,法院开庭审理,核实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等诉讼程序。
    9、法院调解成功的,制作调解书,若调解不成功的,法院作出裁决。
  • 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 根据《劳动法》第82条的规定,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那么,如果有异议呢,根据《劳动法》第83条的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0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可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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