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以前在单位交了八年社保后辞职自己交了两年,后来又找了新的工作,单位交了十年后破产。我转入灵活就业交到至今。请问这种情况女性五十岁能退休吗?我以前在单位交了八年社保后辞职自己交了两年,后来又找了新的工作,请问这种情况女性五十岁能退休吗?

劳动纠纷 2019-06-02 06: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我国女性法定退休年龄相关规定  目前,我国现行的退休制度的基本框架,是延续了上个世纪50年代以来的制度设计,比如在1951年颁发的《劳动保险条例》、还有在1957年颁发的《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此外还有在1978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之规定,在这些规定中规定,在全民所有制企业工作的、以及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和在党政机关和群众团体工作的男女工人的法定退休年龄分别为60周岁、50周岁,而女干部的退休年龄则为55周岁。  是否应该延迟我国女性法定退休年龄?  根据相关数据统计,1951年时我国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为35岁。而随着我国社会的经济的发展和卫生技术水平的提高,如今我国居民的健康水平相比几十年前有了显著的提高,所有人的平均预期寿命已经达
    71.40岁,而女性相比男性更为长寿,女性的期望寿命已经高达
    73.33岁,显著是要大于男性的平均期望寿命
    69.63岁。但是问题就出现了,现在我们所实行的退休政策是近30年前制定的,某一企业的女性员工平均退休年龄为50岁左右,这种已经持续了几十年却始终没有任何变化的的退休政策显然不符合我国社会的现状,也不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
  • 辞职了,这个时候请注意:在原单位有购买社保的 注意了,一定要及时处理自己的社保 辞职后社保处理方式:  
    1、要是辞职后有新单位接收滴话,可以由新单位继续缴纳社保;  
    2、找一个企业挂靠继续缴纳社保,但是这样不划算,由企业缴纳的那部分需要你自己交哦,这样增大了个人负担;  个人自己缴纳的方法:  首先到当地就业服务中心(人才中心)作失业登记。需提供相关的解除合同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领取登记表填写并申请按规定享受失业救济金待遇,同时办理《再就业优惠证》享受相关的政策优惠待遇。  提供《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身份证、单位出具的参加医疗保险时限证明书到医保中心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待业期间所欠缴费用,必须到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所辖的社保中心(就业中心)个人缴费窗口。提供《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登记卡片》、《养老保险个人怅户封存单》、《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等相关手续以自谋职业者的名义办理续保手续。  注意事项:  医保欠费三个月以上,需要6个月的等待观察期,才可以享受以前同样的待遇呀~  生育保险中断后,必须重新算参保时间,必须连续缴费半年(有的地方是一年),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基金统筹哦~
  • 破产企业职工失业期间,依照《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期满无法重新就业的职工,符合社会救济条件的,由当地民政部门按照规定发给社会救济金。
    目前所谓的退休工资就是养老保险,不是向企业领取,而是向国家的社保局领取的。
    这是必须是你在工作期间由个人和企业每月共同缴纳一部分工资给社保局作为养老保险金的。个人部分直接由单位从工资里扣除,然后连同单位的部分一起上缴的。
    破产企业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费和医疗费由当地社会养老、医疗保险机构负责管理。
    破产企业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的,其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费、医疗费由当地社会养老、医疗保险机构分别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中支付。没有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或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不足的,从企业土地使用权出让所得支付;处置土地使用权所得不足以支付的,不足部分从处置其他破产财产所得中拨付。
  • 公司倒闭后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企业破产后,不能及时就业,又没有申请自谋职业的,如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则可以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企业破产后,其原有职工可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一部分职工在企业破产前或之后及时找到新工作,实现再就业,这部分人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第二,国有企业破产时,一部分职工申请自谋职业,不再保留国有企业职工身份,对这份人发给一次性安置费,不能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第三,只有在企业破产后,既没有及时重新就业,又没有申请自谋职业,同时又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的,才能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七台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