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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结束后如果继续请假的话,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吗?用人单位还面临迁址事宜,如果太远不去的话,是否有补偿?产假结束后如果继续请假的话,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吗?是否有补偿?

合同纠纷 2019-06-21 05:2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可以要求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
    39、
    40、
    46、
    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我百度空间与
  • 可以申请补偿。请丧假是员工的合法权益,单位以此为由辞退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建议向劳动局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首先,如果是自己填写辞职单辞职是没有任何经济补偿,所以,不能中了公司的计主动写辞职申请。
    其次,目前公司没有给你发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也没有说不让你去上班,那你照常上班就可以了。最后,如果某一天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了,确实是违法解除的,公司应当给你结算工资并支付赔偿金给你,否则,你可去劳动办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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