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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离婚男方身体不好不能去签字,父母能不能代替签字

离婚 2019-07-29 20:0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在审理中,符合以下几个要件之一,法院是第一次就可以直接判离的:

    1、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而且分居在两年以上的;

    2、有第三者导致夫妻关系破裂,但是过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

    3、有家庭暴力导致夫妻关系破裂,但是过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触及刑事的,受害人可以保留进一步起诉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依据:《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第一款: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2、如果放弃继承是为减少被监护人的损失,比如:继承财产的同时被监护人也要继承债务,而要继承的债务大于继承的时,可以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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