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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的时候付了首付,还没开始还贷也没交钥匙,钱正式合同的时候可以更改名字吗,一个户口本上的

离婚 2019-07-18 16: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私房租赁期间,经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房屋租赁合同。2.私房租赁期间,租赁当事人死亡的,应按以下方式处理:1)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由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2)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者有多人的,应当协商确定一名承租人。协商一致的,出租人依法变更承租人;协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可以继续履行承租合同的人中确定一名承租人,原承租人的生前同住人仍享有居住权。
    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改建、扩建、拆除重建,至原租赁合同部分或大部分不能适用的,出租人应当与承租人协商变更租赁合同。
  • 买房合同首付之后,如果是新房,通常交房以后,三个月拿到房产证,如果是二手房,那么过户以后,一个月左右拿到房产证。
    房产证办理流程:
    第一步:签订委托协议
    通常《购房合同》中有关于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条款,这个条款本身就可以看作是一份单独的委托协议。
    此外,很多开发商还会要求购房人在《购房合同》以外另签一份委托其代办房产证,并同意入住前将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交给他们的委托书。
    有些时候,开发商会把办理相关手续的事务委托给专门的代理公司或律师办理。
    此时,可以选择,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仅办理相关手续,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等税费由您自己来缴纳。
    第二步:缴纳房产证代办费、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印花税
    办理收房入住手续的时候,开发商往往会要求缴纳这些费用。
    注意事项:
    1.在交钱之前,请您了解一下这些税费的收缴标准,以便核实开发商计算是否正确,可参见本书附录十一。
    2.交钱之后,一定保留好收款凭证,并一定要求收款单位盖公章,不要收“白条”。
    第三步:按照约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代交上述税费之后,申请办理房产证,并办理抵押登记后,就可以领取房产证了。
    如果贷款银行扣押房产证和《购房合同》,一定要找机会仔细核验房产证上的记载,一旦存在记载错误,应及时要求更改。
  • 按实际情况,即使在未成年时有犯罪纪律,也可以改名字。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根据物权法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的规定,房产证也就是不动产权属证书是证明权利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房产证上有你们的名字证明你们对于该房产共同享有所有权。但是在你们离婚之后,经过协商对房产进行了分割,这在法律上属于不动产物权的转让,根据物权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也就是说你们在协商确定了房产的实际归属之后,必须要去房产管理部门去进行不动产登记的变更,否则仅凭你们双方的约定或者是公证对于房屋所有权变更这件事情都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
    司法依据:《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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