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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两个朋友合伙买房子,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现在还没拿房,请问可以再加上另一个人的名字吗?

离婚 2019-06-18 19:0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合伙买房的所有出资人都可以共同在产权证上登记,一套房产要登记多个产权人时,有“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方式。为避免日后纠纷,最好能签订一份书面协议,写清楚各自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贷款由谁偿还、如何分割等,相关税费、租金收益、物业管理费等如何承担,中途撤资等细节也要约定。
    双方应该签署一个协议,明确双方的贷款权利与义务,一旦一方不能还贷或负担不起,另外一方仍需要对银行承担,如果日后出现问题的话(如情侣贷款后却分手),那么贷款的这一方就得独自承担这笔庞大的“外债”。
  • 房产证上加名字有用吗?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引起了人们房产证加名字的热潮,那么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是否有用呢?《婚姻法解释三》的出台惹起社会这么广泛的关注,是立法者所始料未及的。伴随着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财富的价值也被人们逐渐的重新认识,尤其是凝聚了老百姓毕生心血的房产更是成为大家争论的焦点。
      新婚姻法解释三将“谁出资,谁所有”的基本原则贯彻到了法律解释中。不少丈母娘出于保护女儿的角度考虑要求男方在婚前将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甚至不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也纷纷加名,导致了“房产证加名税”的闹剧。
      那么在婚前或婚姻中加了名,是不是就是见面分一半呢?这可不一定,关于加名后,男女恋爱期间双方分手或结婚后又离婚的,财产如何分割,相关法律并没有这方面的明确规定。
      上海高院在2007年9月20日颁布的《关于审理分家析产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规定,恋爱期间加了女方的名字,女方并未实际支付购房款的,在分手时可以酌情分给10%—30%的规定,而非见面分一半。
      如果是单纯的为了结婚,要求对方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在未实际出资的情况下,离婚分割房产时如何分配,相关规定尚处于缺位状态,尚待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出台进一步规定。
    即使加上了名,又能分到多少呢?在部分地区的法院判决中,一方购房未出资,离婚分得整个房产价值10%的产权份额。  所以,加名并非万全之策,打铁还得自身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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