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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建设用地是其他商服用地,期限四十年,这在到期后针对业主有什么不利的影响或到期了还可以延期?如何延期?由谁来延期?商品房建设用地是其他商服用地,还可以延期?如何延期?由谁来延期?

劳动纠纷 2019-06-17 18:2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商品房产权期限70年并不是房屋所有权年限,而是你房屋所在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这从房产证上土地使用性质是出让就可以看的出来。只要交纳了土地出让金,就可以使用相应年限。
    1.房产证上会注明年限的(包括最后土地使用年限)。
    2.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只用补交地税就可以了。因为土地的使用年限到了。但房子还是属于你的。
    3.如果房子要拆了。
    政府会重新给你重新分配。使用年限也是重新计算的。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
    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 以在已经批下来的宅基地上建房为例。根据规定,建房的村民需要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并通过村民会议。之后拿着原有宅基地的使用证明、户籍证明、要盖房子的施工图或方案图、村民委员会的书面意见等材料去乡(镇)政府审批,拿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就能安心的盖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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