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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未装修住人,水管裂漏水到我家楼下,谁的责任,怎么赔偿

损害赔偿 2019-07-05 21: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漏水水管漏水一般楼上住户有修理的义务,这时双方可以先通过友好协商处理,或者由第三方介入调解,比如居委会,村委会,街道办等等,由于漏水所给一方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另一方进行赔偿,具体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实际漏水原因和损失情况而定。
  • 你好,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截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损害或妨碍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可起诉处理,准备以下材料: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2,准备证据,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对你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3,带上诉讼费;到法院立案庭立案。第一百零九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一十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1、楼上漏水,楼上的房屋所有权人作为漏水房屋的所有权人,对漏水房屋负有管理义务及使用权利,对此肯定需要承担责任,如果第三人或第三及第四人对漏水亦负有过错,应当由楼上的房屋所有权人及第三人或第三及第四人共同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赔偿原则为,优先恢复原状,如果无法恢复原状,则应在确认损失范围的情形下,根据损坏财物的最初购买价格,综合考虑其使用时间予以折价赔偿。
    2、如果事实证明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的,侵害人有权要求减轻赔偿责任。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06条、117条、130条、131条
  • 保险人承担上述责任的前提条
    件是,责任事故的发生应符合保险条款的规定,包括事故原因、发生地点、损害范围等,均应审核清楚。所谓人身伤害,不仅指自然人身体的有形毁损,也包括脑力损害、听力损害、疾病、丧失工作能力及死亡等,但对精神方面的损害,一般除外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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