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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已经过了2个月了,但是老板还是按照试用期工资发放我的工资,怎么解决

合同纠纷 2019-06-12 16: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规定,试用期本来就是合同的期限内的。除非双方有明确的约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试用期工资,否则当事人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员工的试用期工资各不相同,国家没有统一的试用期工资标准。用人单位确定或发给试用期员工的工资,只要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就行。
    如果用人单位发给试用期员工的工资,低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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