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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O年前从卖方买到140平米房子一套价格总数547008元。2019年3日21过户。应交各种税费多少。

房产纠纷 2019-06-21 14: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缴税如下:
    营业税:(税率
    5.55% 卖方缴纳)根据2010年房产新政,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宅按照全额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非普通住宅或者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普通住宅按照两次交易差价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 卖方缴纳)征收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缴纳个人房转让所得税;
    印花税:(税率1%买卖双方各半)不过从2009年至今国家暂免征收;
    契税:(基准税率3% 优惠税率
    1.5% 和1% 买方缴纳) 征收方法:按照基准税率征收交易总额的3%,若买方是首次购买面积不足90平的普通住宅缴纳交易总额的1%,若买方首次购买面积超过90平(包含90平)的普通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
    1.5%;
    二手房交易手续费总额:住宅6元/平米*实际测绘面积,非住宅10元/平米;
    登记费:(工本费)80元 共有权证:20元。
  • 《房产税暂行条例》明确规定:   
    1、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2、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   
    1、租金收入属于服务业,应按租金收入的5%缴纳营业税。   
    2、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1、财产租赁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2、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属“财产租赁所得”的征税范围,由财产转租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在确定财产租赁所得的纳税义务人时,应以产权凭证为依据;无产权凭证的,由主管税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产权所有人死亡,在未办理产权继承期间,该财产出租而有租金收入的,以领取租金的个人为纳税义务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房屋租赁税收优惠政策:   
    1、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3、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4、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根据上述规定,出租房子是要缴税的,而且我国已经实行了出租房屋备案制度,各地区也出台了关于租房备案以及缴税的相关规定对房屋出租备案及缴税做了相关规定。
  •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范围包括三个部分,即:房屋所有权、附属物所有权、收益权。
    (1)房屋。被拆迁房屋凡列入补偿范围的,必须是合法房屋。所谓合法,就包括两方面含义:①所有权人合法所有;②房屋本身合法,如不得是违章建筑等。
    《搜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2)附属物。被拆迁房屋的附属物是指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在房屋上增加的依附于房屋有某种用途的设施。
    作为房屋的附属物,一般具有以下特征:①依附于房屋而存在;②具有某种用途,并有利于房屋的升值;③必须是能计算其价值的物体;④被拆迁房屋的附属物应具有合法性。
    (3)收益权。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范围中的收益权应具有以下特征:①收益权人系合法地占有使用被拆迁房屋,其收益权必须有合同或法律依据;②收益应当合法产生;③收益应当是有依据的产生,包括即得收入和合法预期收入。
    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应予补偿的收益主要有三种,即租金;生产、经营预期收益;费用,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的搬迁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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