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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哥在吉林长春九台XX打工,国庆节的晚上和一个寝室的工友喝酒他们酒后打架了,我哥头部受伤缝了几针,住了几天医院,对方手博筋当时弄断了住了一个月医院,现在经办出所了,对方做了伤殘见定,二级轻伤害,就在XX所传我哥去,我哥去了双方调解对方要二十万我方拿不出来,就是民事没答诚协议,派出所说二级轻伤够诚刑事把我哥拘留了,到今天还没有放人,我想问一下他这种情况什么时候能有结果,能放人,还有他这种情况是他们说的那样吗,够诚刑事罪吗二级轻伤害,还有他这种情况是他们说的那样吗,够诚刑事罪吗

离婚 2019-07-18 14: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喝酒打架,不一定会定罪为寻衅滋事罪。公安机关只是侦查机关,对涉及的罪名,只是初步拟定,也就是涉嫌,最终以什么罪判刑,由法院根据案情决定。法律链接:〈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 根据以上描述,调解书双方自愿签订,达成合议,是有效的,而且实在公安部门的主持下调节的。就民事赔偿部分而言,对方即使去法院起诉,也不能推翻该调解书。
    刑事部分则取决于伤情,如果伤情达到轻伤以上,则属于刑事案件,公安局应依法立案受理。
    不过你们既然是在派出所的主持下调解,派出所也没有刑拘你,说明伤情并不重。一般达到轻伤以上,公安部门会先对你进行刑事拘留。
  • 双方打架,一方轻伤,伤害致人轻伤,公安机关已经立案,如果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双方达成协商一致意见,是可以免于起诉或者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
    被害人伤情构成轻伤,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移送检察机关起诉或由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自诉。
    依照《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但同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认定是犯罪的案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办理,双方当事人可以调解处理。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属于自诉案件,自诉案件主要还是鼓励和解,原告只要自愿撤诉被告就不必负法律责任,在实践中,如果真的是轻伤,一般只要被害人谅解,并达成了赔偿协议执行,一般不会判刑。
  •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致人轻伤的量刑与赔偿
      《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通则》第11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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