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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8年3月17日入职的,到今年2019年3月27日提出的离职的,在离职的这最后一个月我可以申请休年假吗?可以休几天?我单位说按照实际出勤天数算,要3个月之后才能休第一年的年假,是否合理?在离职的这最后一个月我可以申请休年假吗?可以休几天?要3个月之后才能休第一年的年假

劳动纠纷 2019-06-24 21:2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母亲没有权利单独决定给孩子改姓,给孩子改姓,必须经过派出所,必须得到男方同意,公安部有规定,公安部门在办理离婚后子女改姓名时,必须夫妻双方一致同意。
  • 带薪休假是职工的正当权利,不受侵害,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年假,指给职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企业可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也就是说,企业可以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秩序的情况下安排职工休年假,但是如果遇到大家都同时请假,或者某个岗位员工休长假就无法正常运转,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企业可以不批准员工的年假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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