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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对象带着孩子嫁给我的,那孩子的出生证明是我给办的,父亲写的我的名,现在离婚了请问,能不能改掉,如果不改,会不会对我以后造成什么影响,比如在法律上,我永远都是有一个孩子的,即使在结婚生小孩都是算二胎我对象带着孩子嫁给我的,能不能改掉,会不会对我以后造成什么影响

继承 2019-06-24 16: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出生证】 是每个婴儿(公民)出生都应该颁发的证件,证明其出生时间、地点、姓名、性别、体重、身高、血型、婴儿号、胎次、出生证号、健康状况、接生医生等
    出生证
    出生证
    出生证
    情况。 出生证明也即《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医院出具的具有一定证明力的书面材料,长期有效,并可做为婴儿登记户口的依据。
    婴儿出生证明主要是针对医院新生儿的详细情况进行记录。
    在办理出国,移民所需材料时,我们用到的出生证明和上面提到的《出生医学证明》有一定不同。
    【出生证】 是婴儿申报户口的有效证件之一。
  • 出生证明—办理程序:
    1、由婴儿的家属在产妇出院前,携带《孕产妇保健手册》或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婴儿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生育证在户口所在地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2、非本地户口在我市医疗机构出生的婴儿,由其父母(监护人)携带接生机构出具的新生儿医学记录、婴儿父母的身份证、生育证等有效证件,在市妇幼保健所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3、在医疗机构外出生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程序。对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婴儿,由各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 办理出生证明需要的证件:
      婴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过期身份证均无效)、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和外地户口可带复印件)、生育服务证或结婚证(未婚者需婴儿父母写未婚申明),另需带上出院通知单。 办理出生证明需婴儿父母亲自办理。
    如婴儿父母不能亲自办理,委托他人代办需写一份委托书,并带齐双方证件。(婴儿父母只来一位办理即可)。出生证明打印好后婴儿姓名不能更改。
      申请办理出生公证的,应当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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