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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自首以后取保候审,后来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半,判决书刚下来,发现怀孕了,我就申请监外执行,这监外执行是从判决书下来后开始算,还是监外执行通知书下来才算监外执行?我是自首以后取保候审,后来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半,我就申请监外执行,还是监外执行通知书下来才算监外执行?

刑事辩护 2019-08-07 20:5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了监外执行条件,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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