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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爷爷和奶奶放弃继承权公证给孙子了,到时去房管局办房产证还须要爷爷奶奶签字吗?

继承 2019-06-28 08:3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产继承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公民的申请,依法证明公民具有继承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房产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由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应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遗嘱继承人应提交:  
    1、前款
    1、
    2、
    3、4项规定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2、被继承人的遗嘱书;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审查上述证明、材料真实、齐备,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办理公证。
  • 如果对方有证据证明,该公证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也能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2005)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 根据我国继承法相关规定,我国公民有依法继承房产的权利,也有放弃继承房产的权利,当自愿放弃房产继承时,需要提供一份声明书。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做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 继承权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公民的申请,依法证明公民具有继承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活动。办理继承权公证,应遵循权利义务相一致,互谅互让,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有利于家庭和睦团结的原则。继承权公证,遗产为不动产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的资格证明;


    (3)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死亡的,需提交死亡证明及其亲属关系证明;


    (6)

    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

    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遗嘱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的资格证明;


    (3)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被继承人的遗嘱;


    (6)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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