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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个池塘(没水的,种植麦子的),分给我个人已经10年左右了,在分给我之前有人在里面种植过莲藕,并且在坑底打了硬化面。现在修高速公路被占了,种莲藕的找评估人员评估成了藕池,并签了他的名字,这种行为算不算非法侵占他人财产,骗取国家赔偿金?现在修高速公路被占了,种莲藕的找评估人员评估成了藕池,算不算非法侵占他人财产,骗取国家赔偿金?

国家赔偿 2019-07-29 07:0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国家赔偿的审理程序:
    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可组织赔偿义务机关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协商。如达成协议,赔偿委员会审查确认后应当制作国家赔偿决定书。
    同时明确,赔偿委员会组织协商应当遵循自愿和合法的原则,一方或者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赔偿委员会应及时作出决定。
  • 《国家赔偿法》第31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本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
    人民法院对妨害诉讼的诉讼参加人及其他人员,有权采取强制措施,以保证诉讼的正常进行。对于有可能灭失或难以取得的证据可采取扣押等保全措施;对于可能变质、转移的财产,也有权采取拍卖、冻结、扣押等保全措施。
    违法采取这些措施以及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文书执行错误,都有可能对被执行人造成损害。根据宪法第41条和《国家赔偿法》第2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民等诉讼、行政诉讼中的这种损害,理应予以赔偿。
    其赔偿程序与《国家赔偿法》第3章第3节规定的刑事赔偿程序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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